关于2018年7月工资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8年7月我校在职人员的工资中,应发工资未变,实发工资有不同幅度的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根据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淮房金[2018]20号)要求,每年7月份公积金基数统一年检,并调整缴存基数,我校2018年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已于2018年7月10日上报至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通过了年检。
二、社保基数调整
根据淮北市社会保险征缴稽核中心文件(淮征缴[2018]10号)要求,每年7月份社保缴费基数统一调整,我校2018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已于2018年6月19日上报至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已通过了稽核。
与2017年相比,因薪级工资晋级及部分教师职称兑现,对应的公积金基数和社保基数有所增加,随之增加的是公积金的个人扣款和社会保险的个人扣款,故2018年7月工资中的实发工资有不同幅度下降。
人事处 财务处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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