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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关于补充推荐2018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5 17:15:4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

安徽省教育厅下发函件,转发国家汉办《关于补充推荐2018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通知》(汉办[2018]439号)(函件内容见附件),开始启动补充推荐2018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人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条件:

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在职教师(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普通话二级甲等(含)以上。

请自愿赴海外从事汉语教学或推广工作的教师认真阅读汉办通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报名者请于6月20日下午下班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行政楼206室);

联系电话:3803342

 

注:在线填写申请表时,“派出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经办人:李鑫

职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秘书

电话:0561-3803342

传真:0561-3803342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东山路100号

邮政编码:235000

E-mail: brucelee_lx@163.com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8年6月15日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关于补充推荐2018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通知》(皖教外函[2018]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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