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博士学位立项建设学科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相关学科和相关学院:
根据《淮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立项建设学科管理暂行办法》,对遴选的校级博士立项建设学科和支撑学科,参照各学科提交的建设规划进行年度考核,为此要求各学科先行自查,填写《自查评分表》。
另填写《淮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立项建设学科年度考核表》(时间区间2012.1.1-2012.12.31),于11月27日前将《考核表》(纸质三份、电子版)和《自查评分表》一份交送学科建设办公室,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请做好汇报PPT,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戴海峰
联系电话:3805150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2-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