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0年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各单位:
2010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已经公布,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公布2010年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高〔2010〕28号)文件要求,省级特色专业、教学团队、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教学研究项目需填报《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010年立项项目建设周期从2011年1月开始计算,特色专业、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教学团队建设周期为五年,教研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任务书将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请各单位通知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报任务书,并组织人员论证和审核,于12月17日前由单位统一交到相关职能部门。示范实验实训中心任务书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其他项目任务书交教务处。任务书需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学校将组织专家论证、审核,统一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