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每月考勤上报制度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学院要求,为加强劳动纪律,从2007年7月份起,对各单位人员出勤情况实行月上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请予每月5号前将本单位上月份缺勤人员名单(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请假审批按院人字[1988]217号文执行)报送人事处劳资科。
2、考勤结果按《淮北师范大学院内津贴实施方案》(淮北师范大学行字[2004]1号)及《关于坚持考勤制度、加强劳动纪律的暂行规定》(院人字[1988]217号)执行。
3、各单位要认真负责地把考勤上报工作落到实处,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严肃追究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责任。
4、淮北师范大学考勤月报表可从校园网主页下载。
特此通知
二00七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