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07年设备购置计划的通知 作者:国资处 发布时间:2007-03-27 00:27: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单位: 按《淮北师范大学教学仪器及行政办公设备费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各单位应于每年的3月份将本年设备购置计划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请需要添置设备的单位尽快填写《设备购置立项申请表》,报送国资处配置科。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国资处 2007年3月 智能标签: 通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