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法学院徐彪教授应邀来政法学院讲学
安徽大学法学院徐彪教授、博士生导师于11月23日下午在滨湖校区教学楼A211室为政法学院2016级法学专业本科生、全体法学研究生作了一场题为《当前法律文化建设二三题——法治从符号到精神的本质追求》的学术报告。报告由政法学院副院长陈忠锋主持。
徐彪教授从“法”“治”两个字的符号意义出发探寻法治的内涵要旨。他指出,“法”“治”都以“水”为偏旁,展示法治“平之如水”的特征,而“去”在古代象形字中为“上大下口”,“台”在古代象形字中为“上鼻下嘴”,从象形文字角度两字都代表对称平等,因此从符号文化看“法治”自古就有平等之意。延伸到价值层面,徐彪教授认为,法治要求社会中的每个成员都应有平等的权利和自由,从人类学角度表现为对人格的尊重,追求个体在生命中机会和权利的平等。法律文化是人们对法律的情感和需求的观念模式的沉淀,只有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情感对法律有自觉的需求时,社会群体的行为模式自觉选择法律时,法律才会被人们自觉遵守,法治才能真正实现。这是因为法律的运行必须要有文化的支持。徐教授用通俗的语言,别样的视角,给同学们作了一场精彩的学术报告。
随后,徐彪教授介绍了安徽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和培养情况,并与同学们进行了互动交流。法学理论专业负责人就法律硕士专业培养方案调整问题与徐教授进行深入交流。
徐彪教授1993年获安徽大学学士学位,2000年获安徽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2006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是法理学、法律史等,在《法学研究》等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0多篇,独著、合著专著多部。
(文图:陈忠锋 / 审核:石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