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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公文电子签章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6 17:26:4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各部门:

为推进学校办公数字化转型,提升公文办理效率,降低行政运形成本,规范公文用印全流程管理,经研究,学校决定在OA办公系统和信息门户正式启用公文电子签章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6年6月26日起,学校正式启用OA办公系统公文电子签章和信息门户电子签章申请流程,所有系统内流转的正式公文均通过电子签章完成用印。

二、效力与适用范围

1. 法律效力:电子签章与学校实体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电子签章生成的正式公文具备合规性与可追溯性,可作为校内管理、校外报送的正式有效依据。

2. 适用场景

(1)OA办公系统:以学校名义印发的各类正式公文(含校字、校办字及各机关代字发文)、各二级单位通过OA系统制发的内部正式公文,统一使用电子签章完成用印环节。

(2)信息门户:支持学校印章、各部门印章(教学机构、党政部门、群团组织、直属部门、学术机构等统一归类为部门印章)两类用印申请,所有待盖章文件需为PDF格式,按对应审批流程完成后执行电子签章。

三、工作要求

1. 落实专人负责。各单位须明确固定的公文经办人员,严格管理OA系统、学校门户账号与签章操作权限,严守用印审批流程,严禁越权操作、违规用印。

2. 强化审核责任。签章前须逐一核对公文标题、文号、正文内容、主抄送单位及审批手续,确保发文内容准确、格式规范、手续完备,确认无误后方可加盖电子签章。

 

党政办公室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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