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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校园电动车管理的通知

来源:安全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6-07-06 16:06:0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秩序,持续做好校园电动车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严控增量,减少存量,逐步退出”的原则,2026届毕业生校内通行的电动车、自行车,在毕业离校时,应自行处理并带出校园。

二、2026年7月15日起,2026届电动车的“白底绿字”车辆铭牌正式作废,取消所有校内非机动车通行资格。

三、2026年7月15日后,仍停放在校园内的电动车,将视为无主车辆予以集中处理。

四、集中处理违规车辆,2026年7月16日起,学校工作专班将对校园内所有私人电动车、轮滑板车等进行统一清理,违规车辆将被统一转运至指定存放点(相山校区:16栋学生公寓西南侧停车场,联系人:陈老师 13909613268;滨湖校区:东环山路,联系人:屈老师13950071089),车主须凭有效证件在2026年8月1日前自行认领并将车辆移出校园,逾期未移出校园的车辆将视为无主车辆。8月15日前,将对校内无主的车辆进行公开拍卖处置。

五、教职工因工作需要使用电动车的,每位教职工限办理1块车牌,车牌号对应个人工号,办理完成后准予通行。第三方服务单位工作人员上下班使用的私人三轮、二轮电动车不得进入校园。保障服务运转所需的校内运输、治安巡逻车辆,由服务单位统一到安全管理处报备,并严格控制车辆总量。车牌办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维护校园交通安全,是每一位师生的共同责任。希望广大师生顾全大局,严格落实“禁摩限电”相关规定,共同营造有序、文明、安全的校园环境。

 

安全管理处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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