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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学生宿舍区域禁止吸烟的通知

来源:安全管理处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总务处 发布时间:2026-10-29 17:29:0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部门、各学院:

学校在宿舍安全检查中发现,部分学生在宿舍内吸烟甚至乱扔未熄灭烟头,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已造成火灾事故。为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与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住宿环境,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学生宿舍区域全面禁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烟区域

学生宿舍楼内的房间、阳台、楼道、卫生间、大厅等所有区域。

二、禁烟对象

全体师生员工

三、实施与管理

1.宣传教育。各学院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班级工作群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吸烟危害与禁烟意义,引导学生自觉遵守禁烟规定,养成健康生活习惯。

2.责任落实。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禁烟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师生开展宣传教育和管理监督,带头遵守禁烟规定,并提醒本单位教职工进入学生宿舍区域时严格落实禁烟要求。

3.监督检查。学校将组织学生工作处、总务处、安全管理处及各学院对学生宿舍区域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和制止。

四、处罚措施

1.通报批评。对初次违规或情节较轻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生及所在宿舍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2.纪律处分。对态度恶劣、拒不改正或造成安全隐患者,依据《淮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甚至留校察看处分。

3.责任追究。因吸烟导致火警、火灾等严重后果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涉及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监督与举报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全体同学应自觉遵守禁烟规定,相互监督,如发现他人在宿舍吸烟或有其他消防安全隐患的行为,请立即向学校相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安全管理处0561-3805110(相山校区24小时)0561-3077110(滨湖校区24小时);学生工作处0561-3801180,总务处0561-3803120。

特此通知。



安全管理处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总务处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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